Sunday, January 28, 2007

1609-何等為『七種二諦』

標題:何等為『七種二諦』

眾所周知:所謂『二諦』,即(1)俗諦,謂迷情所見世間之事相也,是順凡俗迷情之法,故云俗,其為凡俗法之道理,決定而不動,故云諦,又此事相,於俗為實,故云諦;(2)勝義諦,又名真諦,謂聖智所見真實之理性也,是離虛妄,故云真,其理決定而不動,故云諦,又此理性,於聖為實,故云諦。至於:何等為『七種二諦』?依《妙法蓮華經玄義》開示:所言七種二諦者,即
(一)實有為俗;實有滅為真。
(二)幻有為俗;即幻有空為真。
(三)幻有為俗;即幻有空、不空共為真。
(四)幻有為俗;幻有即空不空,一切法趣空不空為真。
(五)幻有、幻有即空皆名為俗;不有、不空為真。
(六)幻有、幻有即空皆名為俗;不有、不空,一切法趣不有、不空為真。
(七)幻有、幻有即空皆為俗;一切法趣有趣空趣、不有不空為真。
由此觀之,如上所述,即所謂『七種二諦』,實為吾等學佛修道者所不能不知。何以故?蓋真俗二諦者,陰入界等皆是實法,實法所成森羅萬品,故名為俗;方便修道滅此俗已,乃得會真。又『真諦』者,真理上之實義,聖者所見之實義也;『俗諦』者,俗事上之實義,凡夫所知之實義也。然而就經論所說,其名稱不一(1)《涅槃經》《仁王般若經》謂之世諦,第一義諦;(2)《瑜伽論》《唯識論》謂之世俗諦,勝義諦;(3)《南海寄歸傳》謂之覆俗諦,勝義諦,或謂之覆諦,真諦。其中以真俗之名最為通行。  總而言之,出二諦之法,諸家各異。如同《法華玄義》曰:「夫二諦者,名出眾經,而其理難曉,世間紛紜,由來碩諍。」蓋真俗之名,如言長短輕重,隨於所對而重重不同也。又如同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俗謂世俗,世俗所知,故名俗諦,真者是其絕妄之稱。」《義林章》曰:「體相、顯現,目之為俗。」《二諦章》曰:「俗,是浮虛義;真,真實義。」《中論觀四諦品》曰:「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,以一世俗諦,二第一義諦。」《百論》曰:「諸佛說法常依俗諦、第一義諦。」《智度論》曰:「佛法中有二諦:一者世諦,二者第一義諦。為世諦故說有眾生,為第一義諦故說眾生無所有。」是故真俗二諦,於涉一切諸法,而分別事理淺深之義門也。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07年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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