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ne 24, 2006

1472-云何為『菩薩摩訶薩大乘相之內涵』

標題:云何為『菩薩摩訶薩大乘相之內涵』

眾所周知:『空相』者,諸法皆空之相狀,謂因緣生之法,無有自性,是空之相狀,亦為『菩薩摩訶薩大乘相』。何以故?蓋如同《智度論》曰:「因緣生法,是名空相,亦名假名,亦說中道。」又曰:「須菩提常行無諍三昧,與菩薩同事,巧便樂說一種空相法門。」而《般若心經》曰:「諸法空相,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。」《法藏略疏》曰:「辨此空狀,故云空相,或真空體相也。」至於云何為『菩薩摩訶薩大乘相之內涵』?依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開示:菩薩摩訶薩大乘相者,謂內空、外空、內外空、空空、大空、勝義空、有為空、無為空、畢竟空、無際空、散無散空、本性空、自共相空、一切法空、不可得空、無性空、自性空、無性自性空、有性由有性空、無性由無性空、自性由自性空、他性由他性空。茲分述之如下:
(一) 云何內空?內謂內法,即是眼耳鼻舌身意,當知此中眼由眼空非常非壞,乃至意由意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內空。
(二) 云何外空?外謂外法,即是色聲香味觸法,當知此中色由色空非常非壞,乃至法由法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外空。
(三) 云何內外空?內外謂內外法,即內六處及外六處,當知此中內法由外法空非常非壞,外法由內法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內外空。
(四) 云何空空?空謂一切法空,此空復由空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空空。
(五) 云何大空?大謂十方,即東西南北四維上下,當知此中東方由東方空非常非壞,乃至下方由下方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大空。
(六) 云何勝義空?勝義謂涅槃,當知此中涅槃由涅槃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勝義空。
(七) 云何有為空?有為謂欲界色界無色界,當知此中欲界由欲界空非常非壞,色無色界由色無色界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有為空。
(八) 云何無為空?無為謂無生無滅無住無異,當知此中無為由無為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無為空。
(九) 云何畢竟空?畢竟謂若法究竟不可得,當知此中畢竟由畢竟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畢竟空。
(十) 云何無際空?無際謂無初後際可得,當知此中無際由無際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無際空。
(十一) 云何散無散空?散謂有放有棄有捨可得,無散謂無放無棄無捨可得,當知此中散無散由散無散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散無散空。
(十二) 云何本性空?本性謂若有為法性若無為法性,如是一切皆非聲聞獨覺菩薩如來所作,亦非餘所作故名本性,當知此中本性由本性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本性空。
(十三) 云何自共相空?自相謂一切法自相,如(1)變礙是色自相;(2)領納是受自相;(3)取像是想自相;(4)造作是行自相;(5)了別是識自相。如是等,若有為法自相,若無為法自相,是為自相。共相謂一切法共相,如(1)苦是有漏法共相;(2)無常是有為法共相;(3)空無我是一切法共相。如是等有無量共相,當知此中自共相由自共相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自共相空。
(十四) 云何一切法空?一切法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,有色無色,有見無見,有對無對,有漏無漏,有為無為,是為一切法,當知此中一切法由一切法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一切法空。
(十五) 云何不可得空?不可得謂此中求諸法不可得,當知此中不可得由不可得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不可得空。
(十六) 云何無性空?無性謂此中無少性可得,當知此中無性由無性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無性空。
(十七) 云何自性空?自性謂諸法能和合自性,當知此中自性由自性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自性空。
(十八) 云何無性自性空?無性自性謂諸法無能和合者性,有所和合自性,當知此中無性自性由無性自性空非常非壞。何以故?本性爾故,是為無性自性空。
(十九) 云何有性由有性空?有性謂有為法,此有性由有性空。
(二十) 云何無性由無性空?無性謂無為法,此無性由無性空。
(二十一) 云何自性由自性空?謂一切法皆自性空,此空非智所作,非見所作,亦非餘所作,是謂自性由自性空。
(二十二) 云何他性由他性空?謂一切法若佛出世,若不出世,法住法定法性,法界法平等性,法離生性,真如不虛妄性,不變異性,實際皆由他性故空,是謂他性由他性故空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二十二種空』,即所謂『菩薩摩訶薩大乘相之內涵』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所不得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空』者,謂因緣所生之法,究竟而無實體曰空;又謂理體之空寂曰空。如同《維摩經弟子品》曰:「諸法究竟無所有,是空義。」同註「肇曰:小乘觀法緣起,內無真主為空義。雖能觀空,而於空未能都泯,故不究竟。大乘(即菩薩摩訶薩大乘相)在有不有,在空不空,理無不極,所以究竟空義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空者就理彰名,理寂名空。」又曰:「空者,理之別目,絕眾相故名為空。」《萬善同歸集》曰:「教所明空,以不可得故,無實性故,是不斷滅之無。」
總而言之,所謂『佛法』,乃指佛所覺悟之真理,不捨悲願,顯示自內證的如實義,宣示世間一切有情之善巧教法,此種教法可為眾生軌則而成正覺。其內容包括教、理、行、果四種。教法,指佛所說能破無明之名句、文聲及形之所示之種種施設,亦即三藏十二部教典;理法,一切教法所詮之義理,能闡述人生宇宙之真相;行法,依理法起戒定慧諸行;果法,修行滿足所證之聖果。修學佛法則須依信解行證之次第而為,與上述教理行果相對:即信者,信順佛之教法;解者,解悟其義理;行者,依教理起修行;證者,依修行證悟聖果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。2006年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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