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30, 2006

轉載-人間萬事--六根的飲食 文/星雲大師

標題:云何為『十三難』

眾所周知:『遮難』者,即十六遮,十三難也。小乘律之法,揀受具足戒人之器非器,以此十六遮與『十三難』。『遮』者,總非自性之惡,但以於受具不適,遮止之不使受戒,故名為遮;『難』者,為自性惡,畢竟非受具之器,故名之為難。有此遮難中之一者,不得受具戒。故於受戒之前,先有教授師,向受者問此遮難之有無。其遮難至後世數漸增,南傳之律書最少,自四分律至有部律,大增其數。至於云何為『十三難』?茲依《毘尼心》所開示,分述之如下:
(一) 【邊罪難】。此人曾受大戒,犯波羅夷為僧滅殯,自後又復更求出家,蠲在眾外名邊障不發戒,故稱難也 
(二) 【污尼淨行難】。從出家已來不犯婬者,名為淨行,若白衣時污犯,此人不名為難。 
(三) 【賊心受戒難】。此人無師自剃鬢髮袈裟,不受戒而共他布薩羯磨偷竊佛法,故名賊心,若下三眾盜聽說戒羯磨,詐同僧事亦犯也。 
(四) 【破內外道難】。此人先是外道來,出家受戒後不捨還入外道,邪見心重自然失戒,若更欲於佛法求出家受戒者名難也。 
(五) 【黃門難】。此人性多煩惱闕,於持戒煩,惱障重不發大戒,故名為難。 
(六) 【殺父難】。白衣殺父,違恩處深障不發戒。 
(七) 【殺母難】。白衣殺母,違恩處深障不發戒。 
(八) 【殺阿羅漢】。白衣時殺比丘,臨終時顏色不變。 
(九) 【破僧難】。忘說邪法或亂群情,同界之內別行法事斷壞佛法,知而故為故名為難。 
(十) 【惡心出佛身血難】。此人方便欲殺佛而不能斷命,侵損聖體,違理處深得重逆罪,今時末世燒壞精舍形像舍利,若見瑞相亦得逆罪,不得受戒故名為難。 
(十一) 【非人難】。若鬼若天變作人形,欲受大戒者,名為非人難也。 
(十二) 【畜生難】。若龍若狐化為人形,不得與受戒。 
(十三) 【二根難】。此人一身具有男女二根,於僧尼二眾皆無置處,故名為難。
由此觀之,如此十三人,稱為出家受具足戒之『十三難』。何以故?蓋此十三人中,初四及五『逆業障』攝;黃一人『煩惱障』攝;後三人『報障』攝。三障所,一形之中不可改易,若未出家『莫度』,已出家當『滅殯』,廣解如論中所說也。
總而言之,若學佛修道者具如是『十三難』,將無法受持出家具足戒,甚至於無法了脫生死,超出三界。其實從凡夫聞佛說『四諦法』起修,快者三生,遲者六十劫,其中又有『隔陰之迷』,進進退退,方能證得『阿羅漢果』。是故,比丘在此五濁惡世之末法時代,『障道因緣』層出不窮,若欲今生證得『阿羅漢果』者,誠非易事,何況欲此生『明心見性』,甚或『即身成佛』,更是癡人說夢(除非佛菩薩示現)。難怪歷代高僧大德,都鼓勵吾人修行三根普被之『淨宗念佛法門』,先求生西方極樂世界,俟證得三不退(位不退、行不退、念不退)之『八地菩薩』後,再倒駕慈航到娑婆世界普渡眾生,滿菩提願。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06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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