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anuary 14, 2006

1327-云何為『水之十義』


標題:云何為『水之十義』

俗諺:『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。』乃指『南閻浮提(地球)』之水,若就其有利人類而言,就如同能順水行舟,載運人貨,增益人類方便,造福人群;若就其有害人類而言,就如同能令舟翻覆,淹沒人貨,危害人類生命財物,災禍人群。至於云何為『水之十義』?依《宗鏡錄》開示:夫水喻真心者,以水有『十義』,同真性故。何等為十?即
(一) 水體澄清,喻自性清淨心。
(二) 得泥成濁,喻淨心不染而染。
(三) 雖濁不失淨性,喻淨心染而不染。
(四) 若泥澄淨現,喻真心惑盡性現。
(五) 遇冷成冰,而有硬用,喻如來藏與無明合,成本識用。
(六) 雖成硬用,而不失濡性,喻即事恒真。
(七) 煖融成濡,喻本識還淨。
(八) 隨風波動,不改靜性,喻如來藏隨無明風,波浪起滅而不變自不生滅性。
(九) 隨地高下排引流注,而不動自性,喻真心隨緣流注,而性常湛然。
(十) 隨器方圓,而不失自性,喻真性普遍諸有為法,而不失自性。
由此觀之,水有如是『十義』,同真性故以水喻真心。何以故?蓋上德若水,方圓任器,曲直隨形故。如《小乘俱舍論》亦說:「諸有為法,有剎那盡。」何以知有?後有盡故;既後有盡,知前有滅,故《小乘俱舍論》云:「若此處生,即此處滅,無容從此轉至餘方。」若此生此滅,不至餘方,同不遷義,而有法體是生是滅,故非大乘。大乘之法,緣生無性,生即不生,滅即不滅,故遷即不遷,則其理懸隔。
總而言之,就佛法而言,水之增益或危害人類,乃因『南閻浮提』眾生所造善惡業所成『共業』所致。何以故?蓋若眾生堅守『五戒』,多造『十善業』,就能感應天龍八部護法神之護念,得以『風調雨順,國泰民安』;若眾生破損『五戒』,多造『殺盜淫妄酒』之惡業,就會感遭天龍八部護法神之唾棄,而妖魔鬼怪、魍魎邪魔乘機翻雲覆雨,興風作浪,將是天災連連,人禍不絕。今日之世界動盪不安、社會亂象頻仍,乃是眾生不守『五戒(即儒家之【仁義禮智信】五常)』,多造『殺盜淫妄酒』之惡業所致。但依《彌陀經》開示:西方極樂世界之水與地球之水迥然不同,前者之水具有所謂『八功德』,乃因世自在王佛知 法藏比丘(阿彌陀佛之因地『法號』)高明志願深廣,為宣說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功德嚴淨,廣大圓滿之相,應其心願,悉現與之,再經 法藏比丘於彼天人善惡國土麤妙,思維究竟便一其心,選擇所欲結得大願,精勤求索恭慎保持,修習功德滿足五劫,於彼二十一俱胝佛土功德莊嚴之事,明了通達如一佛剎,所攝超過於彼之佛國藍圖。再經法藏比丘住真實慧,勇猛精進,一向專志,莊嚴妙土,於無量劫修菩薩行,積功累德無量無邊,於一切法而得自在,非是語言分別之所能知,所發誓願圓滿成就,如實安住具足莊嚴,廣大威德而成之『清淨佛土』。難怪十方諸佛共同稱讚,及古今中外之高僧大德一致認為,求生西方淨土之『念佛法門』乃是三根普被、利鈍全收『一生就辦』之法門。設若一心發願往生淨土之佛門弟子,對『一世超生』還沒有把握,便應該時時反省自己,平時將心念放在何處?若是到生病或臨命終之前,方知念佛,可能為時已晚,後悔莫及。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Saturday, January 14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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